“碳达峰 碳中和”政策精编(地方动态4)
2023/06/05 03:06:4001.广东省河源市发布《河源市碳普惠制建设工作方案》(2023.04.24)
02.天津市武清区发布《天津市武清区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05.18)
03.山东省青岛市发布《青岛市碳达峰工作方案》(2023.05.19)
04.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2023.05.23)
05.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05.26)
06.广东省珠海市发布《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05.30)
1、《河源市碳普惠制建设工作方案》
(2023.04.24)

4月24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官网印发了《河源市碳普惠制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3年将探索建立市县镇村联动、国企参与、交易分配、监督管理4大机制,形成河源特色碳普惠制,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将河源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形成“河源样板”。
《方案》还明确了四大重点任务,包括探索建立市县镇村联动管理运维机制,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设立管理运维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平台;探索建立市国企参与碳普惠机制,开展碳汇研究和实施试点,建立深河对口帮扶合作机制,与其他碳普惠体系跨区域合作;探索建立市碳普惠交易分配机制,规范交易收益分配,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量化方法学,创建全方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碳普惠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加强资金管理,预防圈占资

2.《天津市武清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05.18)

5月1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武清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施策,节约优先、源头减碳,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立足实际、安全降碳为工作原则,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引领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结构等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十大行动,包括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广“碳普惠”,将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融入居民生活,积极推广智能家居,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引导绿色产品和绿色产业发展,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倡导绿色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集中展示和宣传,挖掘绿色消费需求。 
03《青岛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2023.05.19)

5月19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青岛将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包括实施绿色低碳全民工程。提高全民节能低碳意识,推广节能低碳生活方式。
《方案》还明确健全统计监测、完善投资和价格政策措施、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建立市场化机制等政策保障措施。
青岛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为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突破发展海上光伏,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不断降低供电和供热煤耗,有序引导油气消费,加快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打造以高比例外电送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调控为发展方向的坚强智能电网,加快发展新型储能。
(二)实施节能降碳增效工程。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预算管理,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重点领域节能管理,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开展工业、建筑、交通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打造一批国际先进绿色低碳园区,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测和日常监管。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用能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用能管理,推动既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
(三)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着力提升工业园区绿色化水平,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试点示范。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格项目准入,优化产品结构,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打造国内一流高端绿色化工和新材料产业基地。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引导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新建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
(四)实施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工程。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管理机制,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建设绿色城区、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低碳供暖,提升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全面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5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880万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五)实施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充电桩、换电站、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广新能源船舶及岸电设施。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构建港口立体化集疏运网络。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增加公共交通网络通达深度,加速轨道交通成网,打造“常规公交+轨道+慢行”网络融合的多层次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到2025年,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100%全覆盖,全年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220万标准箱,港口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达到80%,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城市建成区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和巡游出租车辆新能源占比分别达到100%和80%。
(六)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推动园区循环化发展和废物综合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及能量梯级利用,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托“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固体废弃物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加大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废钢、废铜、废塑料、废橡胶等再生资源产品年利用量达到300万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
(七)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完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机制,设立“双碳”关键技术研究专项,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及省级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发展绿色低碳咨询服务。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着力引进和培育低碳领域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攻关和项目建设。构建海洋低碳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低碳技术。
(八)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巩固生态系统碳汇作用,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家底调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快海洋碳汇发展。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动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和增汇型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定期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林业碳汇评估。
(九)实施绿色低碳全民工程。提高全民节能低碳意识,推广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减碳主动性,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国有企业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领导干部专业培训,增强抓绿色低碳发展本领。
(十)实施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工程。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鼓励企业全面融入绿色低碳产业链。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活动,推动开展绿色低碳领域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
三、政策措施保障
(一)健全统计监测。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数据监督管理,探索开展家电、橡胶、啤酒等行业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和碳标签工作。
(二)完善投资和价格政策措施。用好“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扎实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化价格、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措施,促进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三)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重点项目和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政策工具加大绿色贷款投放,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推行绿色保险。
(四)建立市场化机制。完善用能权交易制度,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探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碳汇交易。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四、组织实施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本方案重点工作,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督促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区(市)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2023.05.23)

5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能源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在构建减污降碳源头协同防控新格局方面,《方案》提出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强化宣传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积极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扩大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供给,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出台《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探索建立低碳出行奖励制度,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方式出行。到2025年,全省绿色出行创建城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锚定美丽山东建设和碳达峰工作目标,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成效。源头协同防控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协同增效取得明显进展,环境治理协同控制能力有效提升,区域、城市、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成效显著,协同控制技术研发和推广取得新进展,政策体系加快构建,初步形成污染物和碳减排协同增效的新局面。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助力全省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环境质量改善与碳达峰协同水平显著提高,典型创新经验做法得到有效推广,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二、构建减污降碳源头协同防控新格局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功能布局,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聚焦重点耗能行业,强化环保、质量、技术、节能、安全标准引领,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政策。不得将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国家布局我省的重大煤电项目和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按国家规定不实行产能替代。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在确保能源安全可靠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下降10%左右的任务。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快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新增煤电机组设计指标满足相关环保法规、政策、标准要求,煤耗标准达到国内标杆水平,电煤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方式。不再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壮大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等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鼓励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构建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创新应用生态。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智能电网、高效储能、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强化宣传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积极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扩大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供给,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出台《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探索建立低碳出行奖励制度,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方式出行。到2025年,全省绿色出行创建城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提升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度
(一)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引导高碳低污项目通过节能技改、新技术利用等措施减少碳排放。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产能实现应退尽退,推动重要钢铁产业基地工艺流程优化和产品结构升级。逐步减少独立烧结、热轧企业数量,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扎实推进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稳妥推动后续地炼产能整合。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比例。2025年再生铝产量达到250万吨左右,2030年前逐步提升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用作应急保障的基础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中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0%。在济南、青岛、潍坊、济宁、聊城等市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行。持续推广新能源等节能环保车辆,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动船舶靠港期间岸电使用常态化。(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国铁济南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建筑节能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推广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全省统筹开展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充分释放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减少农药化肥污染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农村炊事、农业及农产品加工设施等清洁能源替代。(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碳汇能力。开展人工造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林业建设,实施荒山绿化、低效林修复和森林抚育经营等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不断增加森林碳汇和空气净化能力。全面加强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水生态系统保护,不断提升水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水质净化能力。开展生态改善、环境扩容、碳汇提升等方面效果综合评估,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与净化功能。优化城市绿化树种,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优先选择乡土树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生态环境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路径
(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使用替代。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鼓励将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注重污水、废水源头减排,通过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企业废水分质再生利用等方式,减轻企业废水处理过程的减污降碳压力。建设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推广高效节能设备,提高污水处理厂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水和污泥资源化利用,推广污水处理厂污泥沼气热电联产及水源热泵等热能利用技术,提高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减少污水处理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在污水处理厂推广建设太阳能发电设施。(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鼓励农药、化工等行业中重度污染地块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降低修复能耗。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注重节能降耗。在符合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基础上,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控制,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多层面减污降碳协同模式创新
(一)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基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目标要求,在全省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深入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助力我省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减污降碳城市创新试点。依托济南、青岛、烟台、潍坊4个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开展污
5.《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05.26)

5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结合“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宣传活动。

06《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05.30)

5月30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珠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坚决把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扭住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实施“碳达峰十三大行动”。
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方面,《方案》提出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杜绝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等节能低碳产品,探索碳普惠商业模式创新。

资料来源:各地政府官网
绿普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