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模拟】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对森林覆盖率提升的影响
2023/06/09 03:06:14陈鑫 任耀发 王昊
编者按
生态权益交易是指公共生态产品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转变成准公共生态产品直接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价值的模式。重庆森林覆盖率交易机制和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都属于政府制定生态资源数量管控要求从而创造市场交易需求的资源配额交易,是生态权益交易模式的一种重要方式。与重庆相比,临沂机制交易过程简便顺畅、激励效果显著、机制易于复制推广,但未根据各区县功能定位设置差异化的考核目标,值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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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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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
运行机制
(一)临沂市林业建设历程
长期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林业发展战略。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积极植树造林,荒山、荒地、河滩等得到显著绿化。进入21世纪后,临沂于2006年开启多部门联动造林模式,市直部门包荒山绿化,实现了由“林业部门单一造林”向“多部门联动造林”的转变。特别是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年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的奋斗目标,全市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生态宜居临沂”的创建主题和城市定位,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发展城市林业经济,培育城市生态文化,经过三年的集中攻坚,于2013年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山东省继威海市之后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二)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运行机制
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兼顾总量和增量激励,将森林覆盖率、年度造林面积作为考核指标,突出森林覆盖率的总量激励和森林覆盖率增幅、年度造林面积位次的增量激励。市级政府统一设立权益激励资金池,并将资金池划分为存量激励资金和增量激励资金两部分,其中存量激励资金用于激励历史森林覆盖率高和造林积极性高的县区,增量激励资金用于激励森林覆盖率增幅较快和新造林面积较多的县区(图2)。
(1)设立市级森林生态权益激励资金池
(2)以存量补偿激励肯定山区县历史贡献
(3)以增量激励调动各县区造林积极性
表2 临沂各县区2018-2020年生态权益激励资金收益明细
(三)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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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激励机制影响下的临沂市
林地变化情况
为分析临沂市森林覆盖率的变化情况,需要获取临沂市长时间序列的林地面积。由于政府部门森林清查办法和森林覆盖率计算办法多次变更,导致森林覆盖率的历史统计数据不可比,且现有土地利用产品解译精度和时间序列不能满足研究需要。故本研究通过Google Earth Engine(GEE)平台调用landsat SR数据集5-9月份遥感影像,进行去云合成,建立光谱特征、纹理特征、指数特征和地形特征等分类特征集,通过Google Earth Pro历史高分影像目视选点,建立随机森林监督分类模型,解译临沂市2003-2021年共19期土地利用数据,土地利用类型仅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为深入分析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对土地利用的变化影响,又采用耕地、林地、草地、水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六类土地利用类型,解译2013、2017、2021年三期土地利用数据。通过google earth验证分类精度,各期精度均大于90%,kappa系数大于0.85,解译结果满足研究需要。遥感解译数据与地面调查数据存在差异,但都可以反映森林覆盖率变化趋势。
(一)临沂市森林覆盖率变化分析
实施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后,临沂市森林覆盖率提升速度最快。从图3来看,临沂市森林覆盖率整体呈现出曲折上升的趋势。2003~2021年,临沂市森林覆盖率提升7.44个百分点,年平均上升0.41个百分点。根据多部门联动造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三大重大事件,临沂林业发展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即2003-2006年、2006-2010年、2010-2013年、2013-2017,201,7-2021年。2003-2006年,森林覆盖率整体提升0.80个百分点,年平均上升0.27个百分点,但2006年开始出现造林乏力,年度新造林面积减少,森林覆盖率开始下降;2006-2010部门联动造林期间,森林覆盖率提升0.83个百分点,年平均上升0.21个百分点;2010-201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期间,森林覆盖率提升0.70个百分点,年平均上升0.23个百分点;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结束后,造林空间的制约,同时早期林地出现退化,2013-2017年森林覆盖率呈现下降趋势;2018年实施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后,森林覆盖率大幅上升,以2017年为对比基准期,森林覆盖率上升5.57个百分点,年平均上升1.39个百分点。总体来说,实施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期间森林覆盖率增加速度最快,是多部门联动造林期间的6.6倍,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期间的6倍。
图3 2003-2021年临沂市森林覆盖率变化
表3 2013、2017与2021年临沂市土地利用构成(单位:km2)

图5 2017-2021年临沂市不同地貌中的林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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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
的政策效果评估
(一)研究方法
(二)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设定为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的解释变量参考已有研究,从城市的造林空间、造林条件和造林倾向三个角度构建,选取山区面积占比、年平均降水、年平均气温、人均GDP、城镇化率和人口密度六个指标作为森林覆盖率的解释变量(表6)。变量数据来源于遥感数据数据处理和统计数据整理,具体处理方法参见表7。
表7 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数据处理方法
(三)样本城市筛选
(四)合成控制结果分析
图6 临沂与合成临沂森林覆盖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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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
的优缺点及改进建议
临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的实质是以森林覆盖率和造林面积为交易对象的生态资源总量配额指标交易,与重庆森林覆盖率总量交易机制类似。与重庆相比(表10),临沂不仅开展了生态资源总量交易,还创新增加了生态资源增量激励交易,改变了县区政府间协商定价的复杂交易方式,机制交易过程更加简便顺畅、激励效果更加显著、机制更加易于复制推广;但临沂未根据各区县的功能定位设置差异化的考核目标,造成各区县的激励资金分配结果不尽合理。
(一)重庆森林覆盖率总量交易机制
(二)临沂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的优点
表10 临沂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与重庆市森林覆盖率交易机制对比
(三)临沂市森林生态权益激励机制的不足与改进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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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Liyin, et al. "Experience mining based innovative method for promoting urban sustainability."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156 (2017): 707-716.
本期编辑|王 昊
责任编辑|张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