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280号《关于支持枣庄打造中国北方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2023/07/31 10:07:10关于支持枣庄打造中国北方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的建议收悉,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山东银保监局认真进行了学习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交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陆域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我省首个《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用于指导各地开展GEP核算工作,更好为生态产品“定价”,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好基础。
(二)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我省已印发实施《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在省内县际建立了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省县际流域全覆盖。目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正在对2022年度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进行核算,组织开展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三)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山东银保监局指导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和枣庄银保监分局,配合地方政府出台《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项目授信审批、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开展环境权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的金融创新。2022年末,枣庄市绿色信贷余额257.11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181.4亿元,年均增速24.4%;绿色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总额的11.1%,较2018年末上升5.47%;枣庄市保险机构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110万元。
(四)推动碳普惠体系建设。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我省碳普惠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允许使用碳普惠减排量进行碳中和抵消,将大型活动碳中和纳入到我省碳普惠体系整体框架中,进一步拓宽碳普惠减排量的消纳渠道,激发我省碳普惠市场活力。
二、下步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学习研究,支持枣庄市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全省及枣庄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一)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一是支持枣庄市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对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资金奖补。二是指导已命名示范地区不断深化创建成果,在“两山”路径转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探索创新,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枣庄市及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支持山亭区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率先开展GEP核算,在政策、技术方面予以指导帮扶。
(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一是与财政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继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协调调度等工作,最大程度发挥资金和政策的综合效应。二是系统梳理前期生态补偿效果及经验,针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不断优化提升。
(三)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发展。一是聚焦枣庄资源型城市转型纵深发展目标,持续督导当地银行保险机构提高绿色金融发展意识,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加大金融资源投入。二是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深入研究绿色低碳转型路径,以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重点支持发展锂电产业,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三是支持枣庄市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将符合条件的EOD项目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优先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推金融机构给予长期限、低利率的政策优惠。
(四)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制定我省碳普惠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搭建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拓宽碳普惠减排量消纳渠道,积极引入商业资源,保障碳普惠机制市场化运行的可持续性。二是支持枣庄市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林业、农业等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研究,鼓励碳普惠项目开发,为碳普惠项目提供多元化支持。三是支持枣庄市积极创建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多渠道广泛宣传“双碳”政策与碳普惠工作,动员全民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共建低碳社会。
恳盼您一如既往关心生态环保工作,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山东贡献力量。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