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双碳”政策梳理】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2月3日,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
《通知》要求按照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联动融合的原则,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13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文件提出,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标准在新型储能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共拟出台205项新型储能标准,要求逐步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2023年制修订100项以上新型储能重点标准,加快制修订设计规范、安全规程、施工及验收等储能电站标准,开展储能电站安全标准、应急管理、消防等标准预研,尽快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初步形成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基本能够支撑新型储能行业商业化发展。
《指南》明确,到2025年,在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可逆燃料电池储能、超级电容储能、飞轮储能、超导储能等领域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加强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技术交流,着力打破产业发展瓶颈,规范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储能电站安全;加大国际标准化力度,深度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撑标准走出去。逐步构建适应技术创新趋势、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纲要》全文共十一部分32条,分为形势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四个板块,突出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系统推进原则,其主攻方向可概括为“三个体系”建设,即建设更适配的质量供给体系、高水平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现代化的质量治理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龚桢梽表示,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切实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有关部门一道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营造高水平利用外资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消费。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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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的通知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提出,鼓励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买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设个人碳账户、发行碳信用卡等。
《办法》明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是广州市碳普惠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碳普惠项目、自愿减排量的审核管理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对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创建、变更、注销等进行登记和管理,开展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交易。
根据《办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编制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申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书面申请后,对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委托专家进行评估论证。依据专家出具的评估意见,对条件完备、科学合理的方法学登记为广州市碳普惠方法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办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与碳中和行动,购买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量抵消生产经营、生活消费(衣、食、住、行、用)、大型活动(演出、赛事、论坛、展览、会议等)等产生的碳排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普惠、自愿减排项目、碳中和行动等碳减排工具产品和服务,降低碳减排项目融资成本,探索开设个人碳账户、发行碳信用卡等。同时探索与国内省市、港澳地区开展碳普惠合作,积极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等相关机制对接。
上海市交通委印发《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从优化低碳综合运输结构、构建低碳城市交通体系、推进低碳交通装备升级等6个方面,部署27项重点任务,加快构建与产业升级、高品质生活、新空间格局相适应的绿色低碳交通服务体系。
根据《方案》,到2025年,上海城市交通汽柴油消费量进入达峰平台期,碳排放量增速逐步放缓;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占比超过50%,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左右。到2030年,城市交通实现碳达峰,铁路交通直接碳排放达到近零水平,公路交通直接碳排放进入达峰平台期,航空、水运交通直接碳排放总量保持在合理区间,年度新增新能源动力的机动车比例不低于50%,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
北京市公开征求《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据悉,为推动北京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将重点对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超低能耗建筑等四类项目给予财政奖励支持,单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最高奖励600万元。
《实施细则(试行)》内容包括,对于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每平方米奖励不超过20元,单个示范项目市级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改造投入的30%;超低能耗建筑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A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12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或取得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按照实施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60元的市级奖励资金,单个示范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
此外,北京市还积极推动实现绿建示范项目申报业务全程网办,将通过建设“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奖励平台”,加强系统间项目信息数据衔接,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
重庆市发布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碳达峰目标实现,助力生态文明和重庆“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根据《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制定该实施方案。
对标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实现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推进有力,干部职工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在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以2020年为基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条件的公共机构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全市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达峰。
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月23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电源侧新型储能重点发展方向为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求,结合国家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区内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布局一批新型储能电站,构建电源出力特性与负荷特性匹配的友好型电源集群,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
根据宁夏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在沙坡头区、红寺堡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中宁县、盐池县、灵武市、利通区、同心县、青铜峡市等地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在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等风能资源丰富区域,统筹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稳步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对贺兰山、太阳山、香山等区域老旧风电场实施“以大代小”更新升级。电源侧新型储能原则上应在风电、光伏、火电厂等电源场站内部建设,或根据需要集中共建共享,以减小新能源出力波动,缓解系统调峰调频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此外,重点围绕风光资源集中区域,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推动“宁电入湘”工程、中卫、银川、吴忠、石嘴山、固原、宁东等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示范项目建设投运。
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优化城市布局结构,开展绿色低碳社区、住宅建设,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等任务。其中包括,推动社区管理机制建设,到2030年设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到2025年,全省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2030年前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25年全省市县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
《方案》提出完善农房建设标准导则,引导《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河北省绿色农房建设与节能改造技术指南》等标准图集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房能效水平。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持续推进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冬季取暖、供电、供气等方面的应用。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
《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月6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在发展新能源、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增强全民节能低碳意识等方面对气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提出,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风能、太阳能等资源开发利用,研发新能源利用气象保障等技术,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规模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实施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积极参与国家气候标志评价,鼓励在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实施绿色低碳招才引智行动,组建河南省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库,形成涵盖大气、水文、生态等领域的咨询机构,鼓励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开设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学科;推广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气象日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增强全民节能低碳意识。